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辽宁省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高鑫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的工作思路和2023年重点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要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改革创新,坚持发扬斗争精神,奋力推进全省检察工作现代化,进一步完善法律监督机制、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增强法律监督刚性、加强过硬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强化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促进司法公正,营造法治环境、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满足人民法治需求中的重要作用,全力投入和保障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为打好打赢新时代东北振兴、辽宁振兴的“辽沈战役”提供更加有力的检察履职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