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职转办发〔2021〕8号
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只提交一次材料”
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沈抚示范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
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一网通办”,实现“只提交一次材料”的工作安排,现将《关于加快推进“只提交一次材料”改革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快推进“只提交一次材料”改革
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推进“最多跑一次”规定》,认真落实省委深改委第七次会议精神,加快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实现政务服务办理“只提交一次材料”,结合即时比分工作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新发展理念,依托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通办”,全面重构政务服务流程,打造整体政府,以数据“多跑路”为主要路径,推进多部门、多层级办事深度融合,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只提交一次材料”甚至“不提交材料”,有效改善和服务民生,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推进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二)主要目标。按照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只提交一次材料”的总体要求,全力推进线下实体办事大厅与线上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深度融合,全面实现政务服务“一次办好”,彻底解决线下办事“反复改、多次报”,线上办事“走过场”等问题。2021年底前,全省70%以上的依申请和公共服务类政务服务事项“只提交一次材料”办结,企业和群众办事效能明显改观;2022年底前,基本实现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只提交一次材料”的要求,营商环境全面优化。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入精减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清理简并多部门、多层级重复的行政审批,并稳步推进向产业园区、乡镇街道赋权。推进政务服务数据化、标准化改造。要细化要素设置和说明注解,通过申报样例、样表、短视频等方式,逐步将专业的文字型办事指南向通俗易懂的多媒体形式转变,让企业和群众看得懂、好理解、易申报。除已公开的申报材料外,办事过程中不得增加任何其他要求,杜绝兜底性条款。各地区、各部门要大幅提高“即办件”比例,推动高频事项由“承诺件”转为“即办件”,实现“立等可取”。
(二)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流程优化再造。除有关法规或省级以上政策文件已明确由指定层级的部门按照权限行使职权的行政事项之外,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探索建立将同一类别审批向一个层级集中、同一链条审批向一个关口集中的运行机制。积极推进“容缺受理”“告知承诺”等制度,制定出台清单,开发办理系统,嵌入服务流程,实现守信联合奖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持续做好“四减”工作,由政府部门批复或可以通过共享复用、在线核验等方式获取的申报材料一律免于提交,改由办理部门自行向相关部门获取或者通过网络共享方式等获取。将自然人、法人全生命周期“多头跑、多次报”的事项梳理整合为“一件事”,由牵头部门制定“一张表单”和“一套材料”,实现“一件事、一次办”。对非涉密工程现场勘验、专家评审等特殊不计时环节,建立“网上勘验”“网上评审”“联合勘验”等服务机制,强化服务时限管控。
(三)全面推进政务服务线下“一窗通办”。以标准统一、流程优化、业务集成、平台支撑为基础,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及分中心设置重点领域综合窗口和无差别综合窗口。开展“一窗通办”试点工作,按照企业办事相对集中,群众办事就近能办的原则,分层级推行“综合受理、收受分离、平台流转、集成服务、统一发件”的运行模式,建立健全综合受理、联合勘验、证照发放、咨询服务等运行机制,实现“一窗式”全过程服务。强化区域协同,建立区域协同机制,设立“区域通办”窗口,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提供“同城通办、异地可办”的跨区域政务服务,全面推进政务服务“全市通办”“全省通办”“跨省通办”。强化帮代办队伍建设,大力推进帮代办服务,对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主动免费上门办理。
(四)全面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真申实办”。完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功能,统一各级各类政务服务网上申报入口,实现事项集中发布、服务集中提供、用户单点登录。按照“谁建设系统、谁负责对接”原则,各地区、各部门自建政务服务系统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对接,实现“统一受理、统一办结”。加强电子表单、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做好电子文件在线归档。全面推进社保医保、公积金、不动产、水电煤气网等公共服务“一网通办”。建立全省政务服务办件与数据共享对账机制,真正做到网上全能办、网下快审批。
(五)全面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应用。以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为总枢纽,建立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各地区、各部门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全部与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实现业务数据共享。实现政务数据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汇聚共享,打通数据壁垒。完善人口、法人单位、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电子证照、社会信用等基础信息库建设,推进政府部门间数据按需共享应用。加快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提高开放数据质量,提升数据生产力。
(六)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一张蓝图”统筹、“一个窗口”受理、“一张表单”申报、“一个系统”审批、“一个平台”监管、“一支队伍”辅导的“六个一”审批服务体系。深化“清单制+告知承诺制”改革,加快推进区域评估、联合验收、联评联审、多测合一,优化环评、能评、安评审批时序,与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并联实施。2021年底前,市政公用服务事项100%“进厅上网”,70%以上省级经济开发区开展区域评估,项目审批相关的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率达到80%以上,60%以上材料实现电子归档,从立项到竣工验收总体审批时限控制在60个工作日以内(特殊工程除外),其中从立项到取得施工许可最长不超过42个工作日,社会投资小型仓库厂房等5类项目实现开工前“只提交一次材料”。2022年底前,项目审批相关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率达到100%,电子材料归档实现“能归尽归”,基本实现项目审批全流程“只提交一次材料”。项目申报便利度和企业满意度大幅提升,整体审批服务水平迈入全国先进行列。
(七)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掌上办”。各地区、各部门已上线的政务服务移动端应用内容要全部接入“辽事通”,实现移动端应用全省汇聚。围绕医、学、住、行、生、老、病、养等领域,推动与企业和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高频刚需”事项“应上必上、上必好用”。推动电子身份证、驾驶证、结婚证、社保卡、医保卡、营业执照等电子证照在“辽事通”汇聚,推进“亮证扫码”在社保医保、医疗、公积金等经济社会活动中使用,打造“实名”认证、“实人”核验、“实证”共享的服务模式,减少企业和群众办事中的纸质材料提交,全面提升“掌上办”可用性、易用性、好用性。
(八)全面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各地区要整合现有各类政务服务资源,推动基于互联网、自助终端、移动终端的政务服务入口向基层延伸。依托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点、银行网点、邮政网点、基层派出所开展“政务服务驿站”建设,打造基层“一站式”综合便民服务平台,县级以上政务服务中心要提供7×24小时“不打烊”自助服务,全面提高基层响应群众诉求和为民服务能力。
(九)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信用体系建设。依法依规规范政务服务领域公共信用信息的纳入范围、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等制度,完善政务服务信用制度体系。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完善信用信息应用,嵌入政务服务流程,实现逢办必查、自动触发、自动响应。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服务监管机制,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强化“互联网+监管”数据汇集共享,与政府部门许可、处罚等工作有效衔接,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时共享交换,建立健全全省政务服务“一网通管”工作机制。
(十)全面推进开放式政务服务。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从问题发现、回应解决到服务绩效全链条引入外部评价监督机制,实现全省各级各类政务服务中心及分中心、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热线等“好差评”“一事一评、一次一评”全覆盖,建立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实现全过程开放式服务。深化“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建设和归并整合力度,与“好差评”深度融合,差评全面整改反馈,建立健全“一号答”知识库,完善“一号答”监督举报投诉服务体系,实现企业和群众诉求“接诉即办”“一号响应”。
(十一)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智能办”。将5G、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引入政务服务场景,推动申报即办结的“智能化”无人干预审批。对可在线核验的简易事项,实现申报信息在线自动核验的“秒批秒办”。运用自然语言理解、模糊匹配、关键词联想、分类索引等搜索技术,提供高效精准的搜索和递进式引导服务。建立智能客服体系,实现一次咨询即可获取所需服务内容,做到“最多问一次”。推进政务服务中心智能化标准化改造,增设生物识别等“智慧型”自助设备,结合用户特征及办理历史等数据,提供自动排号、自动引导、辅助填报等服务。
(十二)全面推进政务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数据中心、电子政务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增加网络带宽,全面提升政务服务的网络支撑能力和安全防护能力。健全政务信息资源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数据采集、传输、存储、使用、共享、开放等环节安全保障措施责任。加强共享数据使用全过程管理,加强敏感隐私信息保护。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风险评估和安全审查,强化应急预案管理,切实做好数据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本意见的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合理安排进度,精心组织实施,坚决杜绝形式主义、“一刀切”等行为,杜绝追求形式上的“只提交一次材料”。各地区、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落实、抓推进。部分基础条件较好的地区和部门要进行示范引领。
(二)完善制度建设。各地区、各部门要聚焦“只提交一次材料”改革面临的制度障碍,及时清理、修改完善不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针对“只提交一次材料”改革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整完善有关政策制度。
(三)强化考核监督。将“只提交一次材料”改革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和营商环境考核体系,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明显滞后的地区和部门,进行通报和追责问责,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四)做好经费保障。对“只提交一次材料”改革推进中的平台建设、硬件配备、网络互通、运营管理及相关配套功能开发等工作所需经费,按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同级财政预算。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创新好的做法,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
(五)加强宣传培训。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新媒体等形式,广泛宣传“只提交一次材料”改革,引导帮助企业和群众网上申办业务,提高企业群众知晓率、美誉度。强化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读网、用网”能力,做到“会办、办好”,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