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辽宁省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若干举措》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即时比分办公厅
2025年4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辽宁省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若干举措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金融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支持和促进作用,着力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题,制定如下举措。
一、加快实施“普惠金融直达工程”
充分发挥辽宁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作用,运用大数据评价模型,对企业信用进行精准画像;引导平台与全省各类金融机构系统直连,破解银企信息不对称难题,实现智能撮合、直达快享,为民营企业提供线上“一键触达”的融资解决方案。(责任单位:省金融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
二、打造科技金融服务新模式
在全省高新技术开发区设立“科技金融服务驿站”,整合创投、银行、证券、保险、担保等全量金融资源,构建“创业投资+科技贷款+科技担保+科技服务”的科技金融服务链,围绕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提供“一站办理”科技金融服务,形成金融服务科技型企业发展长效机制。(责任单位:省金融管理局、省科技厅)
三、用好无还本续贷政策
全面落实无还本续贷政策,鼓励银行机构根据小微民营企业申请,提前开展贷款调查和评审。推动无还本续贷政策适用对象扩展至中型企业,对2027年9月30日前到期的中型民营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比照小微企业续贷相关要求提供续贷支持。(责任单位:辽宁金融监管局、大连金融监管局)
四、由点及面推广供应链金融服务
实现辽宁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与国家电网“电e金服”平台联网对接,引导金融机构用好国家电网核心数据资源,为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并逐步将供应链金融服务推广至全省22个重点产业集群。引导核心企业通过商业票据、应收账款、订单、仓单等方式,支持供应链上下游企业进行融资。(责任单位: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省金融管理局)
五、推动企业综合融资成本下降
督促银行机构用好用足再贷款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合理降低民营企业贷款利率。指导金融机构加强服务价格披露,做好充分告知,严肃治理各类涉企融资乱收费行为,协同打击非法贷款中介增加民营企业融资成本、侵蚀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责任单位: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辽宁金融监管局、大连金融监管局)
六、优化金融服务民营企业机制
全面落实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建立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民营板块,将走访对接范围扩大至全部民营企业。鼓励有条件的政务服务中心在营商服务专区新增金融服务功能,为民营企业提供融资规划与咨询、融资支持政策等服务。〔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辽宁金融监管局、大连金融监管局、省数据局(省营商局)〕
七、拓宽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渠道
实施“资本市场提升工程”,开展多层次、高频率投融资路演,对民营上市后备企业提供财务合规等免费咨询服务。鼓励国有企业发行科创债、资产证券化等债券产品募集资金,用于对民营企业的股权和债权投资。引导银行、证券、担保等机构为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提供投资、承销和增信服务。(责任单位:省金融管理局、省国资委、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辽宁证监局、大连证监局)
八、增加创新金融产品供给
积极发挥各市首贷中心作用,把信贷资金引向未获得过银行贷款的民营企业。鼓励金融机构结合全省产业特色、行业特点,创新更多金融产品,满足民营企业专业化、个性化融资需求;用好“创新积分”,开发更多精准助力企业成长的金融产品。持续开发“辽科贷”、“辽知贷”、“辽数贷”、“辽质贷”、“辽贸贷”等“辽”系列信贷产品。(责任单位:省金融管理局、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辽宁金融监管局、大连金融监管局)
九、发挥担保增信保障作用
对纳入全省再担保业务范围的融资担保业务给予风险补偿和保费补贴。支持融资担保机构加大“银担”合作力度,扩面担保,为民营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融资增信服务;合理降费让利,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金融管理局)
十、高效办成信用修复“一件事”
在“信用中国(辽宁)”网站增设信用修复业务专栏,受理政策咨询和企业投诉。建立信用修复重点问题联席会议机制,加强市场监管、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领域协同联动,实现信用修复结果互认。推动创新实施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两书同达”工作提质增效,实现从“网上可办”向“好办易办”转变,助力经营主体修复信用。(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
十一、落实征信权益保障政策
对因疫情影响导致暂时失去还款来源,已与金融机构重新达成还款安排的企业,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征信权益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有关规定,督促金融机构按照调整后的还款安排重新上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切实保障信息主体权益。(责任单位: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
十二、加大考核激励力度
制定民营企业年度服务目标,提高服务民营企业相关业务在绩效考核中的权重,逐步提升民营企业贷款占比,建立健全民营企业贷款尽职免责机制,合理提高民营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开展金融支持民营经济考核评估,将银行机构落实尽职免责机制和不良贷款容忍度工作纳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充分发挥考核评价“指挥棒”作用,推动银行机构切实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责任单位: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辽宁金融监管局、大连金融监管局)
附件:辽宁省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若干举措操作指南
附件
辽宁省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若干举措操作指南
为了让民营企业更加深入了解政策举措,确保各项举措直达企业,使企业充分享受政策红利,现制定本操作指南。
一、加快实施“普惠金融直达工程”
工作目标:2025年6月底前,辽宁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完成在线“增加担保”、“增加抵押”功能;全省地方法人银行利用平台大数据评价模型进行在线测额、智能撮合。2025年底前,各市专版建设完成;全国性银行驻辽分支机构广泛运用平台发放贷款。2027年底前,力争平台企业注册户数超40万户,累计解决融资金额超4000亿元,平台成为企业融资“主渠道”,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操作路径:企业在电脑端登录辽宁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https://www.lnzhjr.com)或通过手机微信扫描二维码、微信搜索“辽信宝”小程序等方式均可进入。企业法人需要先进行认证,点击【我的】按钮,按照提示步骤,通过人脸识别方式完成企业注册认证。认证完成后,可实现在线测额、信用查询、申请贷款等功能。(1)在线测额功能。企业点击【在线测额】按钮,即可在5分钟左右获得测额结果,最高可获得300万元的信用贷款额度评估,若额度评估结果不能满足企业贷款需求,企业可勾选是否需要融资担保或是否有抵押物,填写完成后可直接点击【申请贷款】按钮,即可进入线上贷款申请流程。(2)信用查询功能。企业点击【查信用】按钮,通过输入企业名称可查询企业的公共信用信息,同时也支持下载企业信用报告。(3)申请贷款功能。企业点击【找贷款】按钮,可查询到与平台开展合作的银行机构线上贷款产品,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拟合作的银行,点击【申请贷款】按钮,即进入银行贷款界面,按照操作流程即可线上申请,最快可实现当天放款。
二、打造科技金融服务新模式
工作目标:2025年6月底前,科技金融服务驿站(沈阳高新区站)得到科技型企业的广泛认可,驿站服务模式效果明显。2025年底前,力争全年服务企业数量超1000户次;驿站服务模式在全省复制推广,有条件的市依托现有银行网点设立科技金融服务驿站。2027年底前,争取全省高新区均设立科技金融服务驿站,驿站成为企业融资的“好帮手”。
操作路径:企业可到科技金融服务驿站(沈阳市浑南区全运路109—4号创新天地D座一层)进行现场咨询、提出融资需求,或登录辽宁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金融服务驿站”专区提出融资需求。(1)到驿站现场咨询的,可向驿站服务团队介绍基本情况及融资需求,包括:企业信息、主营业务、盈利情况、融资方式、融资金额、资金用途、联系方式等。驿站服务团队根据企业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制定适配的融资模式和金融产品,并将企业的融资需求推荐至适合的金融机构。经推荐,若金融机构具有合作意愿,将主动与企业进行联系,详细了解企业融资情况,企业配合金融机构及时提供相关情况、补充相关材料,最终与金融机构达成合作意向。(2)通过登录辽宁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或“辽信宝”微信小程序线上咨询的,企业可点击【金融服务驿站】按钮,进入到科技金融服务驿站专区,在融资对接模块中,有债权融资和股权融资入口,企业可根据意向进行选择。点击【债权融资】按钮,登录账户后,可填写贷款意向信息,包括企业名称、联系人、手机号码、期望融资金额等;点击【股权融资】按钮,登录账户后,可填写股权融资意向相关信息。提交的信息将由科技金融服务驿站服务团队进行处理,企业等待后续金融机构对接。
三、用好无还本续贷政策
工作目标:2025年底前,抓住政策“窗口期”,全省续贷业务实现“扩面、增量、提效”,应续尽续、应放尽放,无还本续贷累放金额和累放户数均实现稳步增长。2027年底前,银行机构广泛应用无还本续贷政策为民营企业服务。
操作路径:企业根据自身资金情况提前制定还款计划,如有续贷需要,可提前1个月通过各家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或线下网点等多种渠道,及时向贷款银行提出无还本续贷需求。银行机构将由内部专业团队对提出续贷需求的企业进行逐一筛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提前开展贷款调查和评审。
四、由点及面推广供应链金融服务
工作目标:2025年底前,辽宁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与国家电网“电e金服”平台联网对接,“电e金服”累计融资规模突破600亿元;积极向全省22个重点产业集群推广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2027年底前,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在全省22个重点产业集群广泛应用。
操作路径: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可登陆国家电网“电e金服”平台(https://efin.sgcc.com.cn)利用电力数据申请融资,首先需要进行认证,点击【注册】按钮,输入手机号码和验证码后即可成功认证,需要融资的企业可点击网页上端【企业融资】按钮,选择适配金融产品,也可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填写“企业融资”页面最下端“需求收集”栏目,等待平台融资撮合服务。此外,企业还可以选择保险服务、征信服务等多种便捷金融服务。除电力领域外,其他领域供应链企业可结合自身拥有的应收账款、商业票据、仓单、订单等质押融资产品向银行机构申请融资。
五、推动企业综合融资成本下降
工作目标:2025年底前,实现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争取民营企业贷款利率较上年持续下降,涉企融资乱收费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操作路径:企业在贷款前查阅银行机构《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清单》(贷款明白纸),了解需承担的利息、手续费等费用,对不合理收费行为,可向金融监管部门投诉或拨打举报电话12378。企业可利用辽宁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通过“货比三家”选择贷款银行。银行机构要积极主动用好再贷款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推动更多企业享受优惠利率贷款。
六、优化金融服务民营企业机制
工作目标:2025年底前,对小微企业摸排走访实现全覆盖,对“推荐清单”内小微企业做好“应贷尽贷”。将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成效纳入银行机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2027年底前,全省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得到有效满足。
操作路径:目前,即时比分按照国家部署建立了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由县级工作机制设立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开展走访活动,摸排企业融资需求。企业可及时向工作专班提交申报融资需求,对满足5项标准(合规持续经营、固定经营场所、真实融资需求、信用状况良好、贷款用途依法合规)的企业,工作专班汇总形成“申报清单”,对符合条件的形成“推荐清单”及时推送银行机构,对未纳入“推荐清单”的,工作专班予以辅导。银行机构根据各自授信审批条件作出信贷决策,收齐企业申请材料后,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是否授信的决定。对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将加快办理;对不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及时向工作专班反馈具体问题,由工作专班跟进辅导。企业可在电脑端登录辽宁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lnzwfw.gov.cn),在“热门服务”或“特色创新”板块点击【惠企政策】按钮,或在手机端下载“辽企通”APP,均可进入“免申即享、直达快享”专区,企业通过专区可进行金融政策查询、体检、匹配等。企业也可直接向当地各类政务服务中心开设的金融服务专区或综合窗口提出金融需求,现场获得融资规划、政策咨询等服务。
七、拓宽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渠道
工作目标:2025年底前,“创投辽宁”平台不断发挥作用,全年举办投融资路演活动30场以上,带动150余家企业发布融资需求。2027年底前,全省资本市场服务能力显著增强,民营企业广泛应用创业投资、发债、上市等直接融资方式。
操作路径:企业可通过“创投辽宁”微信小程序或辽宁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站(https://www.lnzhjr.com)进入“创投辽宁”平台,进行在线注册,便捷实现项目发布、成果展示、直播路演、政策查询等功能,与全国知名创投机构进行对接,实现股权融资。企业也可向即时比分科技金融服务驿站寻求支持(操作路径参照第二条政策操作指南),创投、证券等专门团队可为企业量身定制股权融资方案,有发行债券需求的企业可向金融机构申请投资、承销和增信等服务。
八、增加创新金融产品供给
工作目标:“辽”系列金融产品种类持续丰富,力争2025年底前金融产品达12种。2027年底前,通过持续创新,更多的金融产品不断出现,让企业能够获得更多、更好的金融服务。
操作路径:企业可向各市首贷中心(一般设在各市政务服务大厅或授权的银行网点)申请首贷业务,介绍企业基本信息、经营情况和贷款需求,首贷中心将企业融资需求推送至各银行机构,有合作意向的银行机构后续将与企业进行对接。对特色金融产品,企业可结合自身行业特点,与银行机构进行沟通对接,寻找适合的贷款产品,提供相关资料申请贷款。
九、发挥担保增信保障作用
工作目标:力争2025年全省新增融资担保业务350亿元以上,服务民营企业4万户次以上。2027年底前,民营企业广泛运用担保进行增信,充分发挥担保增信作用。
操作路径:此项政策是财政专项支持政策,财政部门安排专门预算用于对担保机构的业务风险补偿和保费补贴。目前,对单户500万元以下且担保费率不超过1%的担保业务,省财政给予0.5%的担保费补贴,在保费补贴的支持下,担保机构对企业的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企业在向银行申请贷款时,若抵押物不足可向担保机构申请担保增信以获得贷款,且自动享受低成本的担保服务,不必另行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
十、高效办成信用修复“一件事”
工作目标:2025年4月底前,实现在“信用中国(辽宁)”网站增设信用修复业务专栏,受理政策咨询和企业投诉;发布《企业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修复指南(修订稿)》,实现全国首批增设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失信信息修复事项。2025年底前,以市、县(市、区)为重点,加快推进跨部门、跨地区信用修复“一网通办”。2027年底前,民营企业获得感显著提升,民营企业信用形象进一步重塑。
操作路径:企业可直接登录“信用中国(辽宁)”网站(https://xyln.yaoyejob.com),点击【信用服务】按钮,在“信用修复”专栏查询《失信信息信用修复指引》,企业可根据严重失信主体、行政处罚、异常经营名录等不同的修复需求,按步骤在线提交信用修复申请,平均修复时间6天,最快仅需3天。企业也可在当地政务服务中心线下窗口办理,便捷获取信用修复服务,或向辽宁省发展改革综合事务服务中心进行咨询,联系电话024—31318629。
十一、落实征信权益保障政策
工作目标:金融机构对企业提出的征信权益保障诉求做到“应调尽调”,最大程度保障经营主体及人民群众权益。
操作路径: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还款来源的企业,可向贷款银行提出征信记录调整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银行将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政策要求的,履行必要的审核程序后,与企业重新签订贷款协议,按照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征信记录。企业可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站(https://www.pbccrc.org.cn)查询上报状态,企业征信报告一般每月更新一次。
十二、加大考核激励力度
工作目标:2025年底前,健全完善对银行机构考核评价制度,通报评价结果;全省民营企业贷款不良率容忍度放宽至不高于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2027年底前,确保民营企业“贷得快、贷得好、贷得广”,让银行机构“主动贷、放心贷”。
操作路径:此项政策是金融监管部门针对银行机构制定的专项考核激励机制,目的是加强窗口指导,发挥监管引领作用,督促、引导银行机构制定年度信贷目标、增加民营企业贷款权重、健全尽职免责机制、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促进对民营企业贷款投放,提升民营企业融资可得性,让企业享受到更好的信贷服务。